医改——箭在弦上
对于医院管理者,对于医护人员,对于医院所有职工,今年最大的事莫过于医改。医改启动多年,但真正砸下重锤,开启破冰机的时刻大概就是2017年春,国家下发了一系列医改政策和要求。
2017年是医改落实年,也是实施《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重要的一年。随着4月21日国家卫计委、发改委、国家医改办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我们看到了任务明确,路线清晰,措施有力,分工具体的实施方案及时间进度表:7月31日前,所有地市出台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9月30日前,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属(管)医院全部参加属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省、市要设定2017年度医疗费用增长控制目标, 并于5月15日前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将对各省、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情况进行排名和通报。
改革势在必行,且时间紧,任务重,做为ManBetX体育市唯一一家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全院职工必须融入到医改洪流,撸起袖子加油干,学起来,动起来,干起来。
学起来换脑筋。从今天开始,《人民医院》院报开出医改专版,供职工们学习,医院门户网、党建网也将开辟医改专栏,并链接相关网站,供大家更深入更广泛地学习参考。此外,我们还会在院周会上做宣讲,在微信平台上随时发布上级的方针政策,宣传栏,宣传屏,医院有线电视也将随时发布医院、科室的医改动态。多渠道,多角度,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医院每个人要从学习入手,换脑筋、换思路、换理念。充分认识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
动起来迎挑战。要想让医改深入人心,中层及以上领导必须身先士卒,带头学,并带头讲,为身边人为部属答疑解惑。使每个人领悟医改精髓。领导必须率先垂范,带头认真落实医改精神,从自己的工作出发、自己的岗位出发,从医院的发展出发,按照医改方针和要求,查摆问题,想办法,出招数,不让自己和科室成为医改的阻力。今天的医改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全院职工必须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听从指挥,服从领导。把全面推开公立医院改革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确保改革取得新进展、再上新台阶。
干起来有目标。学是基础,干是关键。随着医改的深入,我省我市及ManBetX体育的医改方案将随之出台,边学边改边干,把中央省市医院的医改真正落到实处。各部门根据自己工作职能,在深入调研、精心测算、充分协商、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以目标和问题双导向,制订任务明确、路线清晰、措施有力、分工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医改平稳有序推进。医改办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建立任务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把责任压实、要求提实、考核抓实。
医改——箭在弦上!行动吧,祝我们的医院更好更快发展!
党委办 李清
ManBetX体育市第一医院医改领导小组、医改办公室成员及工作任务
一、医改领导小组
组 长:尹福在 魏 鹍
副组长:王国立 王智文 王庆胜 张学明
刘兰祥 张文利 郑 岳 王益民
成 员:李洪涛 秦 岭 马忠锋 姜艳萍
王 蕴 赵树琛 王 娜 张 燕
李 清 李永强 金 节
二、医改办公室
医改办公室设在医保及新农合管理处。
办公室主任:王益民(兼)
办公室副主任:李洪涛(兼)
三、工作任务
(一)研究医保支付制度改革问题。
(二)研究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及工资薪酬制度改革问题。
(三)研究绩效奖励制度改革问题。
(四)研究医联体、分级诊疗及多点执业问题。
(五)研究其他问题。
重磅 北京医改发布
取消挂号费 诊疗费 设医事服务费北京医改方案22日正式发布。根据《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4月8日起,北京市3600多家医疗机构取消挂号费、诊疗费,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实施药品阳光采购,落实药品购销“两票制”。与此同时,435项医疗服务价格将规范调整。
取消药品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
这次改革将主要围绕取消药品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并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等方面展开。取消药品加成,是打破以药补医机制的关键。
设立医事服务费,三级医院 50元起步
医事服务费是本次改革新设置的项目,目的是补偿医疗机构部分运行成本,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推动分级诊疗,其对应的原来收费项目是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
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重新调整
首批选择435个项目进行价格规范,除国家明确规定不能报销的个别项目外,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新增的55项专项护理和新生儿诊疗项目全部纳入报销范围,特别是此次调整后的96项中医类项目,也全部纳入报销范围。
摘自经济参考报
城市医改试点:年底前至少100个病种按病种收费
1月16日,国家发改委、国家卫计委和人社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2017年底前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明确时间表 扩大按病种收费范围
《通知》指出,各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都要选取一定数量的病种实施按病种收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2017年底前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各地要抓紧制定推进按病种收费的实施细则,于2017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各地自定 具体病种和收费标准
《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前期试点和病种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按照诊断明确、技术成熟、并发症少、疗效确切的原则,在国家公布的320个病种范围内选择开展,也可根据当地实际自行确定具体病种。
按病种收费标准包含患者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诊断与治疗等全部费用,即从患者入院,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化诊疗最终达到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检查检验、护理以及床位、药品、医用材料等各种费用。
《通知》明确按病种收费标准,原则上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强调各地逐步建立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在病种费用外不得另行收费,不得将入院后的检查检验费用转为门诊收费。
深化按病种收费 医疗机构不得推诿患者
要将按病种收费纳入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按病种收费监督评价机制,确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对病种费用变化、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督。医疗机构不得推诿重病患者,不得无故缩短患者住院时间、分解患者住院次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要进一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强化基金预算管理,完善谈判协商机制,科学制定按病种付费标准。
摘自搜狐健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人社部发〔2017〕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关于研究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精神,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的重要意义
公立医院一直执行事业单位统一的工资制度、工资政策和工资标准,对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推进,公立医院现行工资制度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发展形势的要求。医疗行业人才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技术难度大、责任担当重,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体现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对确立公立医院激励导向和增强公立医院公益性,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公立医院事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关系到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医改的成效,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需要经过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全面推行。
二、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与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相衔接,积极稳妥开展试点,探索建立适应我国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完善正常调整机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进行分配,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实现公立医院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增强公立医院公益性,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的基本原则:
——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适应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求,与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人事管理、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以及推进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改革相衔接,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加强宏观调控和有效监管,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秩序。
——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适应行业特点的要求,坚持中西医并重,完善公立医院内部分配制度和分配机制,合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坚持动态调整与合理预期相结合。在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基本医保支出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妥善处理不同地区、不同等级、不同类型公立医院之间收入分配关系。
三、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
试点地区要根据医疗卫生行业特点,完善适应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
(一)优化公立医院薪酬结构。
要结合公立医院公益性定位、工作特点和本地实际,以及不同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和医、护、技、药、管等不同岗位职责要求,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结构,注重医务人员长期激励。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有条件的可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模式。
(二)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工作量、服务质量、公益目标完成情况、成本控制、绩效考核结果等,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在现有水平基础上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逐步提高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例。对高层次人才聚集、公益目标任务繁重,承担科研、教学任务以及需要重点发展的公立医院或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优秀的公立医院,适当提高薪酬水平。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三)推进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改革。
公立医院主管部门根据公立医院考核评价结果、个人履职情况、职工满意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应高于本院平均薪酬水平,并与本院职工薪酬水平保持合理关系。鼓励公立医院主管部门对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探索实行年薪制。
(四)落实公立医院分配自主权。
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医院制定绩效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充分体现医、护、技、药、管等不同岗位差异,兼顾不同学科之间的平衡,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向人民群众急需且专业人才短缺的专业倾斜,体现知识、技术、劳务、管理等要素的价值,避免大锅饭。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薪酬水平,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薪酬待遇,推动公立医院编制内外人员同岗同薪同待遇。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五)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
公立医院主管部门要制定科学的公立医院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考虑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费用控制、运行绩效、成本控制、医保政策执行情况等因素,定期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与医院薪酬总量挂钩。对考核不合格的医院,要适当降低薪酬水平。
公立医院主管部门要制定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综合考虑工作责任、医院管理的实际情况、医院考核评价结果和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定期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挂钩。
公立医院要制定内部考核评价办法,综合考虑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因素,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薪酬挂钩。
(六)经费来源。
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所需经费,通过原渠道解决。完善公立医院收入中可用于工作人员收入分配的资金管理政策。
(七)试点范围和时间。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南、重庆、四川、陕西、青海、宁夏等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各选择3个市(州、区),除西藏外的其他省份各选择1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进行试点。从发文之日起开展试点工作,为期1年。未列入试点范围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和各县(市)可先行探索制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
(八)加强监督管理。
试点地区要加强对公立医院薪酬分配的监督管理,试点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工资政策,严肃分配纪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违纪行为。公立医院主管部门应于次年初将上年公立医院收入分配情况和负责人薪酬水平报同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和医改办备案。
四、做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
(一)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试点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建立试点工作通报制度。试点地区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负责,各部门密切配合,在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价格调整、医保支付、人事管理改革的同时开展试点,要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抓好任务分解,务求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做好试点工作。
试点地区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试点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试点,并报四部门备案以及按季度报送进展情况,于试点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试点工作总结。试点地区在制定实施方案时和试点工作中,要考虑全国实施的可行性,形成可复制、可持续、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三)做好舆论引导和稳定工作。
试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制定应急预案,密切关注社会舆情,确保试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三部委发文改革2017年医保支付方式 改革有哪些亮点
中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自建立以来,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在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提高群众健康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日前,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卫计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发挥医疗保险基金控费作用的意见》。
《意见》对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有哪些亮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亮点一:将推行复合支付方式
各统筹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全面实施以总额预算为基础,门诊按人头付费,住院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按床日付费等多种方式相结合,适应不同人群、不同疾病及医疗服务特点的复合支付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将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
亮点二:减轻参保人员医药费用负担
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激励约束和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作用,促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控制成本和费用,提高医疗资源和基金使用效率,从源头上减轻参保人员医药费用负担。
亮点三:完善考核办法
完善服务协议管理和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办法,在全面改革支付方式的同时,建立健全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数量及质量的考核评价机制。
适应不同支付方式的特点,完善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与基金支付挂钩,避免医疗机构为控制成本推诿病人、减少必要服务或降低服务质量。
亮点四: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
建立健全“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医疗机构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实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的地区,医疗机构实际发生费用低于约定支付标准的,结余部分由医疗机构留用;实际费用超过约定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对于合理超支部分,可在协商谈判基础上,由医疗机构和医疗保险基金分担。
亮点五:鼓励参保人员代表参与谈判协商
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财政等相关部门应指导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建立谈判协商机制,鼓励参保人员代表参与谈判协商过程。
亮点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支付方式改革方案要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医疗机构有激励。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要确保定点医疗机构参与支付方式改革方案制定及实施全过程。
亮点七:推动“三医”联动改革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大力推动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加快推进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改革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大力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采取综合措施,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摘自社保网
国务院医改办:2017年全国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
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记者陈芳、胡喆)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贺胜25日在国新办政策吹风会上表示,我国将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2017年,全国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
王贺胜表示,通过整治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规范医药代表行为、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等改革措施,对降低药品虚高价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加快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对各地医药费用增长幅度进行量化管理,并落实到具体医疗机构。2017年,全国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
二是促进合理用药。公立医院要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落实处方点评制度,落实抗生素、辅助用药、营养性用药的跟踪监控制度。医疗机构将药品采购使用情况作为ManBetX体育的重要内容,每季度公开药品价格、用量、药占比等信息,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医生进行公示和约谈。卫生计生部门将对医疗机构药物合理使用情况进行考核排名,考核结果与院长评聘、绩效工资核定等挂钩。
三是大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好医保控费作用。充分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医药费用的控制和监督制约作用。
四是充分发挥药师在合理用药方面的作用。
解读分级诊疗
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旨在扭转当前不合理的医疗资源配置格局,解决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围绕城乡协同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依托广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探索合理配置资源、有效盘活存量、提高资源配置使用效率的医疗卫生服务体制架构,推动党和政府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所做出承诺的实现。
一、为什么要出台《意见》?
党的十七大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新时期卫生工作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原则,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随着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各项工作的推进,截至“十二五”末,居民健康水平大幅度提升,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和水平显著改善,疾病负担得以缓解,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发展和公立医院改革等各领域均取得了显著成效。
然而,伴随老龄化、城镇化等社会经济转型过程,居民基本健康需求增长迅速,呈现出多样化特点,给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带来了挑战,主要体现在现有医疗服务体系布局不完善、优质医疗资源不足和配置不合理,不能有效满足激增的预防、治疗和康复、护理等服务需求。另一方面,经济新常态下,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面临提能增效的重任,以三级医院为主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不仅使用了大量优质医疗资源,还引起居民就医不便,造成医疗费用负担加重,不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在上述背景下,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构建分级诊疗服务体系的要求,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这是新时期深化医改的一项重要内容,将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旨在扭转当前不合理的医疗资源配置格局,解决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围绕城乡协同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依托广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探索合理配置资源、有效盘活存量、提高资源配置使用效率的医疗卫生服务体制架构,推动党和政府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所做出承诺的实现。
近年来,各地加强了对分级诊疗制度的探索,已有近20个省份出台了分级诊疗政策措施,启动了试点工作,部分省市形成了一些初步的经验和模式。《意见》的出台从顶层设计层面,有助于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厘清未来一段时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提供政策框架和机制保障。
二、分级诊疗制度内涵是什么?
分级诊疗制度的内涵概括起来16个字,即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基层首诊就是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双向转诊通过完善转诊程序,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逐步实现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急慢分治是通过完善亚急性、慢性病服务体系,将度过急性期患者从三级医院转出,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上下联动是在医疗机构之间建立分工协作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需实现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的基层首诊和转诊,并构建布局合理、层级优化、功能完善、协同联动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结合疾病诊疗特点,围绕患者预防、治疗、康复、护理等不同需求提供科学、适宜、连续、高效的诊疗服务。
长期以来我国卫生事业一直坚持城乡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建设,新常态下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内涵,侧重于体系各层级间诊疗功能的有机整合与协同,通过统筹城乡医疗资源,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分工,有效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和患者的下沉,规范就医秩序,确保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
三、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总的原则是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以人为本就是要坚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将便民惠民、实现社会效益作为第一准则,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构建分级诊疗体系,完善分级诊疗服务模式,方便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群众自愿就是不强制、不一刀切,通过政策引导,让患者自愿到基层首诊。统筹城乡就是要对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布局。创新机制是要结合国情和实际,立足试点、立足实践、总结经验、逐步推广,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提供保障。
推进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要坚持政府主导,从医疗服务体系结构布局、资源投入与配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入手,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分级诊疗各项制度的设计和实施工作。要结合经济社会和卫生事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分级诊疗模式,既符合医学科学基本规律,又体现创新性,兼顾人民群众、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等各方责权利。
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目标是什么?
《意见》提出两步走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目标,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基本实现。
第一阶段到2017年,主要是规范就医秩序。具体目标包括: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
第二阶段到2020年,核心目标是基本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具体目标包括: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
五、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分级诊疗服务体系中如何定位?
根据《意见》要求,城乡各级各类机构将进一步明确其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功能定位,更好地发挥促进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作用。
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城市三级中医医院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
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
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常见病、多发病患者提供诊疗服务,会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慢性病医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我委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修)订了一批临床路径;同时,对此前印发的有关临床路径进行了整理。现将上述共1010个临床路径一并在中华医学会网站(网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发布,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参考使用。请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细化分支路径并组织实施。同时,要落实以下要求,进一步提高临床路径管理水平和实施效果。
一、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质控和绩效考核相结合
要充分发挥临床路径作为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工具的作用,实施医疗服务全程管理,同时将临床路径管理有关要求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二、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服务费用调整相结合
要注重研究临床路径实施后医疗服务的收费情况,科学测算相关疾病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三、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支付方式改革相结合
通过临床路径合理测算单病种付费、按疾病相关诊断组付费(即DRGs付费)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标准,有效推动支付方式改革。
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相结合
要提高临床路径实施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临床路径实施效率,加强对临床路径的实时管理和全面统计分析。
我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地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调研。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2日
《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解读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现对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背景情况
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一项重要部署。通过医师多点执业,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平稳有序流动和科学配置,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服务。
在总结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做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和中国保监会,起草了《若干意见》并多次研究修改后印发。
二、总体要求
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应当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际有益经验,做到管放结合,积极稳妥。《若干意见》提出以下总体要求:一是推进医师合理流动。通过放宽条件、简化程序,优化政策环境,鼓励医师到基层、边远地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二是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坚持放管结合,明确相关各方权利义务,促进医师多点执业有序规范开展。三是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强化对医师多点执业的监督管理,严格医师岗位管理,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连续性。
三、医师多点执业的有关规定
(一)主要条件和注册管理。明确了医师多点执业的涵义和主要条件,医师外出会诊按照《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允许临床、口腔和中医类别医师多点执业。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同一专业工作满5年,能够胜任多点执业工作,最近连续两个周期的医师定期考核无不合格记录等。医师多点执业实行注册管理,简化注册程序,探索实行备案管理和区域注册。医师在参加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支援基层,或在签订帮助或托管协议、建立医疗集团或医疗联合体的医疗机构间多点执业时不需办理多点执业相关手续。
(二)人事(劳动)管理和医疗责任。多点执业医师要与第一执业地点和拟多点执业的其他医疗机构分别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和劳务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鼓励通过补充保险或商业保险等方式提高医师的医疗、养老保障水平。多点执业医师的薪酬由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与医师协商确定。支持医疗机构和医师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等医疗执业保险,医师个人购买的医疗执业保险适用于任一执业地点。要求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支持医师多点执业,科学合理地规定医师岗位职责,完善考核、奖励、处分、竞争上岗等方面的具体管理办法,不因医师多点执业而影响其职称晋升、学术地位等。同时明确多点执业医师应当根据合同或协议合理安排各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执业时间,保证履行合同和协议,确保各执业地点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四、组织实施
对做好医师多点执业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出安排。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决破除阻碍医疗卫生人才合理流动的束缚和障碍,加快推进医师多点执业。抓紧制定并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落实。二是推进试点工作。要求各地根据实际,对开展医师多点执业涉及的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等工作尽快研究制订试点方案,积极开展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开展。三是完善政策措施。要求加强公立医院医师多点执业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衔接。探索简化注册审批手续。对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的要明确政策给予支持和鼓励。健全医师多点执业的执业风险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医师多点执业监管制度。四要创造良好环境。要求努力营造有利于推进改革的舆论氛围。
摘自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网站
医疗联合体知识答疑
为什么要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
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以来,我国全民医保体系加快建立健全,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条件显著改善,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基层服务长期薄弱的状况逐步改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明显提升。但要看到,强基层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国优质医疗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均衡,特别是仍面临基层人才缺乏的短板,已成为保障人民健康和深化医改的重要制约。开展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是深化医改的重要步骤和制度创新,有利于调整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有利于医疗资源上下贯通,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更好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
开展医疗联合体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政府主导,统筹规划。落实政府规划、指导、协调、监管、宣传等职能,以城市和县域为重点,根据区域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双向选择、持续发展等要求,兼顾既往形成的合作关系,统筹安排医疗机构组建医联体。
坚持公益,创新机制。坚持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不变,切实维护和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创新机制,逐步破除行政区划、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优化资源结构布局,结合医保支付方式等改革的推进,逐步建立完善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
资源下沉,提升能力。利用三级公立医院优质资源集中的优势,通过技术帮扶、人才培养等手段,发挥对基层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鼓励医联体内统一管理模式,发挥集约优势,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发挥科技引领与支撑作用,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能力与绩效。
便民惠民,群众受益。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逐步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推进慢性病预防、治疗、管理相结合,促进医联体建设与预防、保健相衔接,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减轻疾病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促进健康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增强群众获得感。
开展医疗联合体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2017年,基本搭建医联体制度框架,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综合医改试点省份每个地市以及分级诊疗试点城市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方式,引导医联体内部初步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畅的转诊机制。
到2020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责权一致的引导机制,使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区域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基层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有力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